公司法人打款到公司账户可应该怎么算
法人不是人,简单说是单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包括在内);法定代表人才是人,估计您说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吧。
公司法
法人不是人
法人不是人,简单说是单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包括在内);法定代表人才是人,估计您说的“法人”是“法定代表人”吧。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公司的董事、经理不一定是公司股东。因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是股东,也可能不是股东。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股东
法定代表人打进公司的款项,要看这个款项用途和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意思。
1、如果用途为“投资款”、“投资”、“股款”等具有投资性质的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做“实收资本”,如果包含溢价,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如果用途为借款
在这种情况下计入,公司负债,或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但实务中为了省事,很多以往来款反映的。
3、如果是往来款
挂其他应付或应收款项。不过,现在银行比较严格,有的银行不能用“往来款”名义的将款项打进公司了。
在认缴制下,股东投入公司款项,很多公司都不在实收资本反映,在其他应收或其他应付款项反映。这种方式在税务看来,公司有逃避缴纳注册资本印花税之嫌。
4、如果是货款
那计入应收账款或预收账款。比如,法定代表人购买公司的实物、劳务或服务等。
5、如果是捐赠款
不是没有啊,这个例子不少见。个人曾见过,公司为了上新三板,但公司的净资产不够,股东就慷慨捐赠现金给公司,计入了公司的资本公积。
6、如果是还(huan)借款
收到款项后,反映在其他应收或其他应付账款的贷方。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
除上述“1、如果用途为“投资款”、“投资”、“股款”等具有投资性质的”不存在外,其他上述5种情况,都可能会存在。
综上,法定代表人打给公司的款项,是否是实收资本,一要看法定代表人是否为股东,二要看款项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