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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条款,2023泰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2023-04-04 11:21:41 admin
导语:泰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条款,《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款政策支持型个人养老年金试点产品,产品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

泰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累期
导语:泰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条款,《泰康臻享百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款政策支持型个人养老年金试点产品,产品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

泰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累期采用账户式管理,提供两种不同的投资组合,通过累积生息的方式积累账户价值。

领取期为60-85岁期间开始领取,可选择每月或每年领取养老金,并提供10/15/20/30终身五种领取期限。

同时提供重大疾病、意外伤残和身故等保障,为客户提供了周全的养老保障。

一、泰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条款

投保年龄:30天-70岁

保险期间:长期/终身

缴费方式:趸交、追加

养老金起领年龄:60--85岁之间起领

领取方式:

1、保证给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

2、保证给付账户价值固定期限10/15/20/30年月领或年领


1、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根据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按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当时适用的养老年金领取转换表,确定养老年金受益人每月(或每年)养老年金领取金额,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及领取金额在领取凭证上载明。

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将注销保单账户,并按约定的领取方式按期给付养老年金。

2、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的保单账户价值,注销保单账户,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及以后身故,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身故时,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小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按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的差额一次性给付,合同终止。

二、2023泰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乐享百岁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本保险的红利分配将随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动,红利并非确定值,也可能为零。


1、保证给付25年

泰康乐享百岁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自首个生存保险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5个保单年度为生存保险金保证给付期。

2、灵活领取生存金

可选择按年或者按月领取生存金!按月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数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按年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数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11.866倍。

3、保单可贷款

泰康乐享百岁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保单贷款比例可高达年金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80%,同时万能账户提供追加保费和提取账户价值的功能,满足高客对资金灵活性的要求。

以上就是关于“泰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