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年金险|盐城年金险推荐,年金险的收益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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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年金险推荐
华夏玉如意(稳赢版2.0)年金保险
【保障内容】
年金:
若您选择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或交费期间为3年、5年,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年金。
若您选择的交费期间为10年,自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次年金。
特别关爱金:
(一)若您选择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或交费期间为3年、5年,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特别关爱金:
1.若您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未满55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
2.若您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已满55周岁,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
(二)若您选择交费期间为10年,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特别关爱金:
1.若您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未满50周岁,且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
2.若您投保时被保险人年龄已满50周岁,自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一次特别关爱金。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身故或全残,按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生存金或现金价值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在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保险公司将豁免合同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
2.投保人身故时未满60周岁。
【产品优势】
1、年金领取快,年金领取久
若选择趸交/3/5年交,第5个保单周年日起即可开始领取年金;若选择10年交,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即可开始领取年金。且年金持续领取至终身。
2、特别关爱,额外给付
若被保人年满60周岁后保单周年日继续生存,额外获得特别关爱金,享受高品质养老。
3、投保人意外保障,豁免保费
华夏玉如意(稳赢版2.0)年金保险自带保费豁免权益,若投保人60周岁前因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且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免交保单后期所有保费,保单合同继续有效。
华夏玉如意(稳赢版2.0)年金保险利益演示
华先生,40周岁,投保《华夏玉如意(稳赢版2.0)年金保险》,年交保险费10000元,交5年,基本保险金额1051元。
保单利益演示:
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平安恒佑金生2.0年金保险
【保障内容】
特别生存保险金:
(1)若选择的交费方式为趸交,或3年、5年交,则自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保单周年日、第6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2)若选择的交费期间为10年,则自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保单周年日、第6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在第5个保单周年日、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1)若选择的交费方式为趸交,或选择的交费期间为3年或5年,则自主险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2)若选择的交费期间为10年,则自主险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
(1)主险合同的所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产品优势】
1、领取特别生存保险金时间较早
平安恒佑金生2.0年金保险包括特别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
其中特别生存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是比较早的,不管是哪种缴费方式,均是在合同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就可以开始领取一笔年金。
2、投保规则宽松
平安恒佑金生2.0年金保险支持0-70周岁的人群投保。
在缴费期限方面,平安恒佑金生2.0年金保险也极具灵活性,拥有多项缴费年限选项,可以更好的匹配不同经济情况人群的投保需求。
3、保单权益实用
平安恒佑金生2.0年金保险提供了保单贷款、自动垫交、减额交清等保单权益,这些权益都是比较实用的。
平安恒佑金生2.0年金保险的收益如何?
王先生(30周岁)为自己投保了平安恒佑金生2.0年金保险(简称恒佑金生2.0),基本保险金额21900元,选择的交费期间为3年,交费方式为年交,年交保险费100000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王先生可以获得以下保障:
特别生存保险金:
自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在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约定给付32850元特别生存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自主险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开始,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按主险合同约定给付6570元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主险合同约定给付100000元-301370元身故保险金,主险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