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车险综合改革热点解答!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
Q1: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修订的简单概括?
答:车损险保险责任描述更为简化,列明式保险责任改为概括式三大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全车盗抢
Q2: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增加后采用什么方式过渡?
答: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明确,调整后的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Q3:车险综合改革给车险增值服务带来了哪些变化?
答:该次修改条款的重心更倾向于满足消费者的各类需求,将极大提升消费体验。首次将路救援服务、车辆安全检测、代为驾驶服务、代为送检服务四项增值服务产品化,在提升消费者体验的同时,解决了车险市场给予消费者的服务不规范不合格的问题,也极大避免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给予消费者合同外利益、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
Q4: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车损险的责任扩大了哪些?
答: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车损险条款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损失、自燃及不明原因火灾损失、玻璃单独破碎损失、发动机涉水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的车辆损失、各项事由免赔率等责任。
Q5: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Q6: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扩大保险责任提升保障,该次条款修订增加了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保险责任;二是险种整合体系清晰,将原来主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并入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原有12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6个并入主险,无需单独购买,新增5个附加险,其中2个减费附加险及1个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Q7: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包括哪些主险?
答:主险包含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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