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横琴团体意外险怎么样,2022横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投保范围:
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子女与父母也可参加本保险。
保险期间: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的伤残,保险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在第180日被保险人的治疗期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按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对被保险人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的结果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等级意外伤残保险金者,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的伤残视为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被保险人变动: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因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并收取保险费后,于批注凭证载明的生效日零时起对该新增加的被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新增加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届满日与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日相同。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因参加本保险的团体成员离职或丧失成员资格需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对相应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团体成员离职或丧失成员资格次日零时起终止。对于未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对于已发生合同约定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退还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