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构建新发展格局 扩大金融业开放
央行行长易纲在10月24日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对近年来中国金融业开放的进展进行了总结,并对新发展格局下的金融业开放进行了展望。
易纲表示,中国经济深度融入全球经贸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背景。2002-2019年,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接近30%。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仅要便利商品和要素的流动,还要推动规则制度型开放,增强制度的竞争力,从而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这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也有利于全球经济。
在此背景下,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金融业开放不仅引入了机构、业务、产品,增加了金融要素供给,还促进了制度规则的完善,促进了金融制度供给。这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易纲表示,过去两年,我国金融业开放迈出里程碑式的步伐,集中宣布了50余条开放措施,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一是彻底取消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人身险领域外资股比限制。外资金融机构积极扩大在华布局。2018年以来,新增外资控股证券公司8家、外资控股基金管理公司2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20家,标普、惠誉等国际评级机构已进入中国市场。二是不断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比如,不再对外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单独设限,实现内外资一致。允许外资银行经市场化评价后获得债务投资工具主承销商资质,允许外资银行分行及子行获得基金托管资质等。三是持续提高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程度。
“应当看到,金融业开放是互惠互利的。金融是竞争性服务业,开放竞争有助于中国自身金融业发展和效率提升。而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也能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红利,实现互利共赢。”易纲表示,下一步要持续推动金融业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金融展业环境。
第一,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开放理念和模式的转变。尽管我国金融业开放步伐很快,但在同外资金融机构、境外央行的沟通中也注意到,外资在机构准入和展业限制解除后,仍需申请诸多许可,面临不少操作性问题,对金融业开放的诉求依然较多,这表明金融业向负面清单管理的转变还有不少工作要做。
负面清单与金融业持牌经营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金融机构的准入和展业也必须满足资质要求、持牌经营。负面清单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并不矛盾,负面清单模式下,监管部门可将更多的资源从准入管理转向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监管效能的提升。
第二,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人民币国际化要坚持市场主导,监管当局主要是减少对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限制,顺其自然。新形势下的人民币国际化可在坚持市场主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本币使用的支持体系,为市场作用的发挥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三,在加快开放的同时防范风险。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建好各类“防火墙”,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