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获496万元国家赔偿
今天(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5元。
2020年9月2日张玉环以再审改判无罪为由于向江西高院申请国家赔偿,索赔共计2234.3129万元。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张玉环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立案条件,于9月4日决定予以受理。
1993年10月27日,张玉环因涉嫌故意杀人被羁押。2020年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裁判,宣告张玉环无罪。“张玉环杀人案”再审改判无罪。
新闻回顾:
第五次宣判:张玉环无罪!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的两名男孩被人杀害后抛尸水库,同村的张玉环被警方作为嫌疑人带走。几天之后的11月3日和4日,张玉环作出两份承认杀人的笔录,但在来年1月南昌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时,张玉环当庭翻供,表示自己被刑讯逼供,只能屈打成招。
1995年1月,南昌中院最终判决张玉环犯故意杀人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罪行严重。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玉环不服并上诉。1995年3月,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1年11月,南昌中院重审判决再次认定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充分,作出了和一审相同的判决结果。面对第三次审判,张玉环依然提出上诉。
当月,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玉环没有放弃,多年来一直坚持手写申诉状向各级司法部门申诉,他的家人也一直支持着他。
2017年8月,张玉环向江西省高院递交了刑事申诉书,请求法院立案再审,依法改判其无罪。2018年6月,江西省高院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2020年8月4日下午,江西省高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玉环无罪。
△审判现场监控录像,左上图中间为张玉环(江西高院供图)
编辑|卢祥勇 王嘉琦
校对|郑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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